中国这十年,茶产业发展也得益于财税政策,这两年还精准实施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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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1-03 1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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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来,我国宏观税负从2012年的18.7%降至2021年的15.1%。看茶叶,2006年1月1日免征农业税后,茶叶农产品不但免收增值税还减半收企业所得税,这两年还精准实施减税。

  茶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政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将初制的茶叶即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归属所指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其与边销茶(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财税[2021]4号)

  茶叶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指: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茶,是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指的“茶叶初加工”。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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