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10元调整为1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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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1-01 09: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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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李异峰)记者昨日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南宁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据悉,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南宁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自2023年11月1日起,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10元调整为1990元。

  该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编辑:陈艳华

  值班编审:黄登

  (作者:尹海明 李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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