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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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6-28 17: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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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有关精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500元/月提高到1530元/月。

  本通知自2023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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