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0/20

图片上传格式支持JPEG、JPG、PNG,不超过5M

最多可上传3张,已上传 0/3

选择话题

发布
取消

关于宜春市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2023-01生效,宜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3-02-13 17:12:46

10人浏览过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上下限为:3072元-15360元/月(原基数2899.2元-14496元/月);执行时间:从2023年2月开始执行 2、大病保险缴费调整为25.6元/月(按月交纳),其中单位15.36元/月,个人10.24元/月;原收费289.2元/年 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开始执行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1。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