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的协议能被劳动监察认可吗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3-02-11 1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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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复印的协议能被劳动监察认可吗

  1.复印的协议能被劳动监察部门认可,但是必须经劳动监察部门详细予以调查,且必须是真实、客观、合法的。如果调查发现该协议不真实的,或者与劳动违法行为无关的,则不予认可。

  2.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二、劳动监察部门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监察部门不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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