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五月申报提醒请收下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9-13 18: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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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月 征 期

● 5月1日-19日

  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 5月4日-31日

  申报缴纳社保费。

● 4月16日-5月15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

● 3月1日-6月30日

  申报缴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 1月1日-5月31日

  申报缴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2年度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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