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莞医疗缴费基数和单位费率的通知,2022-07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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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7-27 1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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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日起,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将调整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上限为“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约19191元)”,下限为“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约3838元)”。即3838-19191元。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由原1.6%调整为2.3%。 附:https://mp.weixin.qq.com/s/1ZfrgqyQ8GuXBa7ryV5vfQ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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