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杭州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口径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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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6-16 17: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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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杭州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口径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用人单位须对2021年12月底前已办理参保的所有在职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2、停薪留职人员、外单位借用人员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经单位批准的离岗退养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的职工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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