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社保政策比例调整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12-22 16: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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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社保政策比例调整


大额补充和企业补充(原单位30+个人30)合并为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220元/人/年征收(由参保单位在1月份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中途月份入职的按整年收取,上家已缴纳的不再重复收取);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 2、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原费率0.5%下调至0.4%,执行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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