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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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12-14 1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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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佛山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2021-2022年佛山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8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10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文件的公布数据及广东省、佛山市统计局统计的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20元,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


根据佛山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187元,月平均工资为5599元。


根据佛山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712元,月平均工资为6059元。


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200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3100元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99元调整。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300%(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佛山市最低工资1720元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300%(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75%(4544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300%(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60%(3635元/月)确定


备注: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至12月)调整。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调整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①公司缴4%,个人缴0.5%;②公司缴4%,个人缴1.5%;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49.32元,个人不缴。


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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