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10-26 16: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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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导语】:重庆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提取要怎么办理?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非销户)


(一)办理方式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二)需填表格


单位统一办理的: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职工个人申请办理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三)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


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职工有两个以上个人账户的,应当先行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后,方能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离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非销户)


办理方式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该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的(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由职工本人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需填表格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九龙坡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注意事项


1.离职人员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当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卡的,可不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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