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关于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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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8-11 17: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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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 关于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公告


河源市 关于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公告


 

为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定,恢复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4月1日起,恢复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


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按《河源市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河公积〔2016〕36号)执行。


三、贷款最高额度。全市统一异地缴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


四、业务咨询电话


1.市公积金中心:0762-3884168;


2.源城区公积金中心:0762-2202788;


3.东源县公积金中心:0762-8836060;


4.和平县公积金中心:0762-5632331;


5.龙川县公积金中心:0762-6750654;


6.紫金县公积金中心:0762-7889023;


7.连平县公积金中心:0762-4333511。


2020年4月14日


发布: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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