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7-09 1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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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通知》出台背景

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5号)和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障对象生活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0〕156号)相关要求,对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

二、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标准从1493元/月提高到1568元/月;最高标准仍为2020元/月。

政策原文: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zxfgk/202104/80b59220c59543dba788443ab2b7d8e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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