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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直系亲属公积金余额可共济购房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4-06-13 17: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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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据《安徽日报》消息,6月12日,安徽省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安徽省铜陵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部分,经被提取人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所购房屋是指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且在该政策发布之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新建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人办理此类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除应携带铜陵市现行规定的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可提供户口簿;父母或子女迁出户口簿的,可提供迁出前的户口簿记录)。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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