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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积金政策调整!最高可贷160万元!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5-06-24 1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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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政策调整通知,为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提振住房消费的部署,强化对居民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关键政策作出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文件开展。在政策核心调整内容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提升备受瞩目。针对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有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置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从20%大幅提高至30%以上。具体来看,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也能达到70万元。

  此外,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现房、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等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实现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限额为160万元。以同时符合 “两卡” 人才、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现房支持政策使用条件的双方缴存家庭为例,经计算其最高贷款额度为120+30+15+15=180万元,但实际执行以160万元的上限为准。

  在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系数方面,菏泽市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状况及房地产市场形势,将系数由20调整为30,即 “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30” 。同时,保底金额维持在20万元不变,若借款申请人家庭按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则直接按2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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