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0/20

图片上传格式支持JPEG、JPG、PNG,不超过5M

最多可上传3张,已上传 0/3

选择话题

发布
取消

人均月增加207元!德阳市已调整失业保险金等相关保障标准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5-06-05 10:04:40

1675人浏览过

  从市财政局获悉

  为保障失业人员和

  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

  我市已调整失业保险金等相关保障标准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德府规〔2025〕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相关保障标准。

  据悉,相关通知

  已于今年4月发布

  2025年1月1日至通知施行之日前

  失业保险金等相关保障未达标准的

  按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相关标准有哪些变化?

  一起来看

  ↓↓

  ➤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77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980元,人均月增加207元。预计今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将增大支出2520.51万元,增加支出由失业保险基金予以保障。

  ➤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费发放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18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20元,人均月增加138元,预计今年市本级将增大支出169.24万元,增加支出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9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00元,人均月增加230元,预计今年全市将增大支出523.85万元,增加支出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予以保障。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