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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展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 涉及指标计算周期和费率执行周期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4-12-17 09: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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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涉及指标计算周期和费率执行周期(引题)

  我市开展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主题)

  扬州日报讯(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马惠敏)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要求,我市现开展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

  据悉,用人单位费率实行浮动管理,每两年浮动调整一次。各级经办机构根据指标计算周期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确定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涉及指标计算周期和费率执行周期。指标计算周期方面,浮动费率确认指标包括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本次调整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费率执行周期方面,经办机构核定费率浮动调整后的费率执行周期为24个月,本次执行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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