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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80万元 贷款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后十年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4-12-14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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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网讯: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合六部门发布《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旨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80万元。对于新市民、青年人、教师、医务人员、多孩家庭及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情况,其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此外,购买高品质住宅或装配式住宅的家庭,在上述条件下还能额外获得10%的增长空间。

  与此同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五年以上的职工,其贷款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后十年,但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年。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只需保证连续六个月(含)以上足额缴纳公积金即可申请相关贷款服务。

  实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襄阳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还本付息总额。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次数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以借款人当前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行政区域(县、市、区)内的贷款次数为准,在我市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贷款次数不得突破两次,不同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不重复计算贷款次数。贷款次数认证依据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记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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