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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可线上办理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3-23 1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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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山发布消息,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接入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可通过线上渠道便捷办理。

 转入中山办理

  职工若需将其他城市的公积金转入中山,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在中山市公积金中心设立账户;原转出地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提出转移申请当月已在中山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或以上(含补缴)。办理方式为: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热门服务】→【转移接续】,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也可携带身份证至中山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窗口办理。

  转出中山办理

  职工若需将中山缴存的公积金转至其他城市,需满足以下条件:在中山的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停缴满6个月或以上;在中山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途业务和账户冻结。转移业务可在新就业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账户余额将直接转入新账户。职工同样可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按上述线上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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