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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优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自动停发、自动补续发 超期可“无感补发”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4-05 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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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金认证周期自动计算、超期未认证“自动停发”、认证后次月“无感补发”……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近日发布公告,对全省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流程进行全面优化调整,推出多重便民举措与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公告明确,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全省社保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将根据待遇领取人员最近一次认证时间,自动计算认证有效期,并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2个月、1个月分别发送短信提醒,确保群众及时知晓。

  为方便群众办理认证,省社保中心提供多元化渠道: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甘肃人社认证”App、“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认证或由家人协助认证;也可联系退休前所在单位,或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

  针对高龄、病残、患病卧床等特殊困难群体,省社保中心特别推出上门服务。待遇领取人员或家属可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预约,工作人员将提供零距离认证服务,确保“特殊群体”认证不跑腿、不添堵。同时提醒,若联系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更新,以免错过提醒短信。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省社保中心创新推出“自动停发、自动补续发”机制。从2026年4月6日起,对于超期未认证人员,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待遇发放,并同步发送短信提醒。超期未认证人员无需过度担忧,只要在暂停待遇1年内完成认证,认证的次月信息系统将自动核算并补续发养老金,全程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实现“无感补发”。省社保中心特别提醒,若养老金补发金额较大,待遇领取人员需将社保卡银行账户升级为一类卡,避免因账户限制导致补发失败。

  对于认证有效期满、停发待遇后超过12个月才完成认证的情况,待遇领取人员需提供未认证期间无犯罪证明,联系原单位申请线下办理补续发手续;无单位人员可个人提交申请。

  公告同时强调,如出现服刑、死亡等失去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省社保中心将加强与卫健、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精准识别失去待遇享受资格人员,对违规领取待遇的依法追缴,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记者 陈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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