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病假”吗?别再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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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1-27 1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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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病了,医生给我开了两周的病假条,这次病休后还有医疗期吗?

  我上班不到一年,如果生病了能请多久的病假呢?有医疗期吗?

  大家都知道,请病假需要先由医院开具证明,再按照程序向单位签批病假。但你可能不知道,还有一个概念叫“医疗期",也有人经常把两者混淆。但,医疗期和病假还是有所区别的!

  (一)法律效力不同

  病假

  普通病假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沟通确定,没有强制效力。

  医疗期

  医疗期由国家规章明确规定,具有强制性。

  1、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时,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休息的假期。

  注意

  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是一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里的不得解除不能理解为绝对不能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即有重大过错,一样可以解雇。

  (二)期限不同

  1、医疗期的具体期限由国家规章明确规定,与劳动者工作年限相关。

  2、普通病假是由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医疗服务、单位工作安排等因素确定。

  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注意

  劳动者享受医疗期待遇意味着劳动者在休病假,但是,劳动者休病假不一定处于医疗期期间。

  有些劳动者医疗期未满,病假已经结束;还有些劳动者医疗期已满,但是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后,单位出于人文关怀仍然批准其继续休病假。

  所以,“医疗期”≠“病假”,一定要搞清楚哦!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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