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事政策速递汇总第1222期(东莞、南通、银川等5城市)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3-12-22 15: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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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中山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的通知

  自2024年1月起,中山职工医保基数上限从19570上调至20300,下限从3910上调至4060,即医疗保险上下限基数为:20300-4060元。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4-01。

  (二)关于调整东莞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

  自2023年12月起,东莞医疗费率调整为3%(其中含生育保险0.7%)。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2。

  (三)银川医疗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2023年度银川医疗基数上下限为4408-22998,1月起执行,低于最低基数的需补差。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2。

  (四)2023年南通公积金上下限调整通知

  1、南通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32500元。 2、按公积金系统可实际操作最低基数为4250元。 3、存量职工低于下限暂不受影响。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2。

  (五)2023年乌鲁木齐医疗保险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

  2023年1月起,医疗、大病下限调整为4575(原4253),维持无上限。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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