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调整的通知,2023-01生效,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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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2-13 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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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大病保险单位部分金额:5290*0.003*12=190.44元/年,个人部分金额:5290*0.002*12=126.96元/年,合计萍乡大病调整为317.4元/年。 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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