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减税降费38条】㉒ 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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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12-27 09: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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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是有效的“减压阀”,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

  “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政策执行期】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资料: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信息员:宋倩雯

  编辑:张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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