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单位养老比例执行时间更正的通知,2022-11生效,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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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11-28 15: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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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梅州市养老单位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4%,个人比例不变,执行时间:从2022年1月起。 涉及退费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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