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养老比例调整的通知,2022-11生效,东莞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11-22 15:22:40

7人浏览过

  东莞市养老单位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4%,个人比例不变。 执行时间暂定,是否涉及退费暂定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11。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