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对陪产假怎么规定的?全国各地陪产假标准,最长1个月

围观劳动关系

发布于:2022-10-27 09: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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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6民初13440号

杨某于休陪产假共计5天,休假5天原告的工资已按照正常出勤计算并发放。杨某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把产假折现。

 

虽然法律只规定男性劳动者享有15天陪产假,未规定对用人单位不批准足额天数陪产假的相应处理方式。原告本应享有15天带薪陪产假,但其在2018年5月实际休陪产假5天,上班10天,其上班的10天实际向被告提供了劳动,被告应额外向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陪产假是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妻子,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的权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但并未对用人单位不批准足额天数陪产假设置相应处理方式。

如果仅仅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无法对不批准法定陪产假的行为进行明确回应,这有违公平原则,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因此,唯有陪产假在实际用工中不打折扣地折现,法律关于男性享有15天陪产假的规定才能真正落地,避免成为“纸面上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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