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养老单位缴费比例调整通知,2022-09生效,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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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10-26 17: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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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养老单位比例由原来的15%调整为14%,个人比例不变,执行时间:从2022年9月起。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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