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标准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10-22 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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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昨日,市社保结算中心透露,7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新标准,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8号),确定荆门市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自2022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3450元的,按3450元计算;超过1800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个档次,分别按下限档(个人缴费基数下限3450元)及2022年度省定第二档(月标准600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年缴费金额为8280元、8640元、10080元、11520元、12960元、14400元、21600元、28800元、36000元、43200元。

  市社保结算中心特别提醒,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发布初期,各项业务办理较为集中,为避免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卡顿、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倡导广大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网上办”“错峰办”等形式有序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及其他社保业务。参保单位首选“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错峰办理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单位职工参保登记/续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暂停、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社会保险补缴申报等业务;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参保地代征银行网点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业务。咨询电话:0724-12333。(通讯员李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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