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开始 时间:本月至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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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9-23 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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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开始了,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了,具体调整申报时间:本月至9月底,未在调整期限内完成的,本年度不再予以调整。

    据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大庆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大庆市、县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4022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5764元;大庆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1860元,月缴存额下限186元,四县缴存基数下限1450元,月缴存额下限146元。

    本月起,我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第一档:市区1860元,县区1450元(大庆市、县最低月工资标准);第二档:4804元(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第三档:8007元(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第四档:16014元(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第五档:24022元(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提醒:公积金缴存人可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核准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以方便使用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及“手机公积金”客户端APP,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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