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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22-08生效,长沙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9-20 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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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缴费基准值。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7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通知下限未3586,税务征收未3587) 以上规定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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