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起,中山失业基数上限调整,2022-07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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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8-09 1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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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起,中山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4705元【执行标准: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21年为8235元)的3倍】。下限暂不变,仍为1900。即:失业基数为1900-24705。 参考文件:关于公布2021年中山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http://stats.zs.gov.cn/zwgk/tjxx/tjzl/content/post_2117281.html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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