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及渠道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6-10 14: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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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城镇职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和单位缴费与前期政策一致。财政对退休人员缴费补助费率调整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的0.01%。城乡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成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筹资标准

  1.城镇职工

  个人缴费:

  40周岁(含)以下未退休人员,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月0.1%的费率从个人账户中划拨;40周岁以上未退休人员,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月0.2%的费率从个人账户中划拨。退休人员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月0.3%的费率从个人账户中划拨。

  单位缴费:

  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月0.2%的费率从统筹基金中划拨。

  财政补助:

  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退休人员参保人数进行补助,以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补助基数,按每人每月0.01%比例,实行年度补助。

  2.城乡居民

  成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中划转;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筹资渠道。

  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通过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财政补助等方式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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