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事关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5-25 15: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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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事关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红山区关于开展递延认证、按月停发待遇的通知


为核实红山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行为,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保基金安全,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从2022年7月起,在红山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实行社保资格认证确认期制度,即按月数据比对,逐月停发待遇,解决集中停发待遇,集中认证问题。


递延认证确认期为12个月,在每个确认期内,待遇领取人员需要进行 1 次资格认证。对即将达到12个月未认证人员,红山区社保中心依照留存的手机号以短信的形式提醒其尽快进行认证,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逐月停发待遇。认证通过后复发待遇。


生存认证的方式使用“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自助认证。


咨询电话:0476-8281622

红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4日

来源:红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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