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核准流程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2-04-08 14: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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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核准

申报范围
个人或参保企业
申报条件
"1、参保人员在职因病非因工死亡;2、与死者是直系亲属关系。"
提报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一次性支付申请表》1份;2、火化证(有死亡时间)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能查到共享信息的不需提供)3、参保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能证明与死者为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携带申请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二)工作人员进行初复审,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为其发放待遇。"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
"1.网上办理2.窗口办理"

执行依据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3〕343号)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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