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小微企业再迎利好政策!税收延缓缴纳继续执行

员工管理的日常

发布于:2022-03-02 1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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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一项公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收缓缴政策又来啦!

    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疫情期间,全国各地的中小企业都过得异常艰难,国家考虑到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积极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中小制造企业的税收延缓政策等等,目的是在为企业减轻负担,让国内的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




     作为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在没有享受到国家统一的税收扶持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企业的扶持政策。常见的就是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税收奖励政策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税收奖励政策

    目前江苏、重庆园区针对入驻的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可按照地方财政留存的40%-80%奖励,基本无行业限制,商贸、服务行业均可入驻,无需实体办公,各地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比例为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为40%。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纳税总额来定。

     企业入驻的形式可以是以子公司、分公司、新公司等形式。

     举例: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入驻重庆园区,2021年增值税全年缴纳1000万,企业所得税缴纳200万。可获得重庆园区的扶持如下

     增值税:1000万*50%(地方财政留存比例)*70%=350万

     企业所得税:200万*40%(地方财政留存比例)*70%=56万

     该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累计获得扶持406万。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重庆园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按照0.6%-0.9%核定征收,综合税率目前为1.66%-1.96%。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年开票额500万以内

     举例:一家年开票额500万的个体户核定征收后,纳税名下如下

     增值税(2022.12.31前税率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6%=2.97万


     总成本:8.22万,总费率1.65%


     由此可见,同样金额的业务如果是用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来承接,比起用有限公司来承接,可以大幅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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