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域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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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12-30 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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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据河南工人日报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后: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6元。

  据悉,此前,河南一、二、三类行政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和1500元。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区域类别有所变动。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各地经济发展等因素,洛阳市孟津县调整为孟津区后,由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鹤壁市浚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周口市淮阳县划为市区后,由三类区域调整为二类区域;安阳市内黄县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

  (河南工人日报记者陈微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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