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2022年失业保险金标准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12-14 17:19:04

5人浏览过

牡丹江2022年失业保险金标准


牡丹江2021年失业保险金标准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效缓解疫情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压力,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全面上调失业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金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后,失业金标准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其中,牡丹江市城区及绥芬河市由1160元/月上调至1305元/月,人均增加145元/月;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市和林口县由1015元/月调整至1143元/月,人均增加128元/月。此外,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据了解,截至目前,失业金上调工作已全部完成,为4月份领取失业金人员补发差额19.02万元,为5月份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失业金177.25万元。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