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市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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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11-24 17: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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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济南市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标准调整

  纳入济南市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参保人,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定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1次,参保人可以根据居住地址及病情变化等情况随时变更。

  10月1日起,参保人需到外地就医治疗的,不需提供转诊转院手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与济南市一致,到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居民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统一执行济南市省部三级医院标准。

  此外,自2022医疗年度起,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降低到与职工医保一致。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居民医保参保人,自2022年起也可根据居住地址及病情变化等情况,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随时变更1次门诊慢特病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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