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职基本养老保险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8-13 16: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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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其中,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且在劳社部发〔


2001



20


号文件下发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女职工,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根据本人申请,退休年龄可按


50


周岁执行。


原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退休前进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


10


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


55


周岁)执行。


*文章作者如标题处的来源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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