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8-09 16:45:55

6人浏览过

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


三、生育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率维持一档0.5%、二档1.5%不变。


上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新政策,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来源: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12-30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