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7+7】基数比例变更通知,2021-07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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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7-12 10: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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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7+7(GJJ100333)政策版本更新至V_GJJ100333_A7,将于2021-07生效。

变更前后基数比例对比如下:

变更后版本:V_GJJ100333_A7
变更说明: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1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595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所称“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基数上限 基数下限 缴纳比例 基数上限 基数下限 缴纳比例
公积金 24595 1800 7% 24595 1800 7%
变更前版本:V_GJJ100333_A6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基数上限 基数下限 缴纳比例 基数上限 基数下限 缴纳比例
公积金 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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