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7-09 13:56:29

5人浏览过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补交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近期有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补交购房款的名义,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时,所预售的商品房尚未经过不动产管理部门测绘,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开发企业自己测绘的面积,与不动产部门最后测绘的面积存在一定的误差,


职工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补交差额部分,且涉及范围较广。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维护缴存职工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职工购买商品住宅面积存在误差需要补交房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一年内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二、


职工所购住宅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在3


%以内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实际补交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误差面积超过3%的,按照3%的面积应补交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超出部分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4条之规定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7日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暂无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