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调整胶东四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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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7-06 17: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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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调整胶东四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贷材料的通知

威住〔2020〕11号

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要求,深入推进胶东五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自即日起,职工在青岛、烟台、潍坊、日照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取消户籍限制,其他条件仍按原规定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身保险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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