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1-06-30 10: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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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办发〔2021〕2号)精神,制订了《关于印发<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人社发〔2021〕19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缴费补贴的对象、标准、申报流程等实施细则。

一、对象和标准

《试行办法》明确了缴费补贴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1)取得市农业农村局颁发的中级或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2)在长沙市范围内以企业或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补贴标准为参保年度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60%×12%/月,企业和个人补贴标准一致,以同时达到上述两个条件的次月为起始期,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连续补贴5年。

二、申报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由企业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申报单位或个人当年12月31日前登陆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长沙人才APP填写申报信息,生成《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表》并下载打印签名签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报材料: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人单位申报材料:申请表、申报补贴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账号。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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