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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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06-29 15: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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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1年6月3日 答复时间:2021年6月3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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