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委托提取还贷)指南看这里→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4-10-12 14: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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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住房公积金提取,许多小伙伴一定关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委托亲朋办理吗?今天带你一文全了解!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委托提取还贷)办理指南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

  一、申请条件

  在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购房贷款。

  二、申请时间

  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三、提取频次及额度

  (一)原则上每月提取一次。

  (二)按照还多少取多少的原则,累计提取还贷金额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但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金。

  (三)还贷提取可认的贷款本金额度(公贷+商贷)≤购房金额-购房提取金额。

  (四)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有两套个人购房贷款未结清的,职工选择其中一套还贷提取,结清后再申请另一套还贷提取;夫妻双方婚前均购房贷款的,按各自的贷款额度申请提取还贷。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办理方式

  指尖办:粤省事、“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网上办: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用户);

  窗口办: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全市通办)。

  (二)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不超过1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五、提取材料

  (一)贷款合同;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贷款还款明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已实现商贷数据共享的银行贷款无需提供)。

  (四)申请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可容缺受理,另选择“上社保卡”免提交)

  注:如提取公积金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再次提取的,只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贷款还款明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已实现商贷数据共享的银行贷款无需提供)。

  已实现商贷数据共享的银行有(梅州市辖区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客商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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