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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5-12-31 0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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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至0.8。

  具体通知指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88.51%,已连续2个月处于85%~90%的区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阶段性执行“1”的政策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可持续运行,自2026年1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执行0.8。购买商品住房网签时间在2026年1月1日(含)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8执行。

  据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贷款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2.9+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也就是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将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额度的计算。(记者 袁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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