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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分2次发,怎么报税

员工管理的日常

发布于:2025-02-20 1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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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发放都在同一个月:

  可以在次月合并,按照单独计税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两次发放不在同一个月:

  报税通常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次发放全额申报,第二次只发放不申报:

  在这种方式下,第一次发放时就按照年终奖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第二次发放时不再进行申报。

  这种方式操作相对简单,但存在一定风险。对于离职员工,如果没有及时修改申报数据,会导致员工实际到手奖金少,但申报纳税金额多,从而引发员工的不满,可能会找公司麻烦。

  第一次发放不报税,第二次发放全额报税:

  第一次发放时先不申报个人所得税,待第二次发放时将两次奖金合并全额申报。

  这种方式存在纳税延迟的问题,在金税四期系统严格监管下,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到,是否罚款取决于税务机关的判定,但补缴税款时很可能会产生滞纳金。此外,第二次发放时间也很关键,如果在次年 5 月 31 日前既不发放也不报税,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若在发放且报税的当年,则可以进行调减。

  每次发放后分别报税:

  每次发放年终奖后都进行报税,具体操作是看哪次发放金额大,将金额大的那次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申报,另一次则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中申报。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平衡税负,但需要准确判断和计算,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单独纳税的,只允许使用一次。因此,企业和员工在选择计税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税负和自身收入情况等因素,以达到最优的纳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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