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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关于实施2026年稳就业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社保业务

发布于:2026-01-22 16: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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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传〔2026〕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当地人社、工信部门确认,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5年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1%)、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2026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5年12月和2026年1月平均值的70%,含70%)制造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6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200万元,其中50万元以内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超出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

  二、支持企业招工引工。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招聘会300场以上。对承接人社部门组织的线下招聘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参加招聘的用工企业数和地域,按市内500元/家、省内市外1000元/家、省外不超过5000元/家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参加人社部门出市、出省招聘活动的用工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省内2000元、省外不超过5000元的赴外招工补助。

  三、支持机构服务用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并首次在宁德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以参加失业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的人力资源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等社会机构,按每引进1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四、优化零工服务保障。对经人社部门备案且正常运营满1年的公益性零工市场(驿站),开展星级评选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星级评选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的重要依据。对在宁德零工平台成功接单的零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提供每单不超过5元、保额不低于30万元的零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五、开展职工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按职工取得证书等级给予企业每人700-3000元的培训补贴;参训企业职工属于六类人员的(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提高20%,培训职业(工种)属于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补贴标准提高30%。

  六、鼓励返乡自主创业。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由创业地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七、开展用工暖心服务。联合工会、民政等部门对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开展系列“送温暖”活动。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返乡过年集中期,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等就业服务点,收集返岗去向和就业需求,及时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指导、用工政策宣传等就业服务,引导帮助返乡人员留宁就业创业。

  本文件自2026年1月6日起实施,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其他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第二、三、四、五、六条政策措施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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